密码:

用户名:

信息检索:

哈沪要闻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哈沪要闻
各类电梯保有量已近16万台 上海正修订电梯安全监察办法

作者:上海市人民政府网     点击量:720    更新时间:2013-05-22

  上海电梯年平均增长率达12%以上,截至去年,各类电梯保有量已近16万台,数量居世界城市之首。其中,住宅小区在用电梯占到一半,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有1.43万余台,超过15年的有3300余台,还有383台使用年限甚至超过20年。过去7年间,上海共发生各类电梯事故24起,造成18人死亡。万台设备事故率平均为0.29起,万台设备死亡率平均为0.22人。

  杨浦区黎平路某大楼两台电梯使用已逾20年,然而上一检验周期届满后,并未申请年检,继续超期使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限期内未整改,遭质监部门查封。老电梯迟迟无法善后、使用单位始终无法明确是主要原因。

  今年以来,由于管理责任不清、维修费用难落实等问题,本市101个住宅小区发生了电梯使用管理纠纷,涉及电梯1800余台。市质监局局长黄小路5月21日表示,《上海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正在修订,其中一条就是对谁是使用单位作出明确界定,要求其履行相关职责,避免居民、物业之间相互扯皮。

  现行的上海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明确,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对电梯的安全使用履行职责,其中包括立即停止使用有严重事故隐患、可能发生事故的电梯,并及时组织整改。然而,住宅小区电梯是多个业主共有设备,经常存在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相分离的情况,相关办法并未对谁是使用单位作出明确界定,造成电梯发生问题后无人愿意担责的尴尬。加之电梯日常维保资金难以到位,业主想“少出钱,多保养”、物业公司想“多收钱,少支出”、维保单位想“给钱少,少做事”,从而造成电梯管理不善、维保恶性竞争的恶性循环,产生了住宅电梯故障率偏高、故障后不能及时修复等后果。

  上海电梯年平均增长率达12%以上,截至去年,各类电梯保有量已近16万台,数量居世界城市之首。其中,住宅小区在用电梯占到一半,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有1.43万余台,超过15年的有3300余台,还有383台使用年限甚至超过20年。过去7年间,上海共发生各类电梯事故24起,造成18人死亡。万台设备事故率平均为0.29起,万台设备死亡率平均为0.22人。

  此次电梯安全监察办法修订的思路,是把电梯所有权人或受电梯所有权人委托管理电梯的责任人作为电梯使用单位。如果新安装电梯未移交所有权人的,那么项目建设单位是使用单位;如果所有权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物业就是使用单位;如果所有权人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应当明确一个所有权人为电梯安全使用管理的责任人,其他所有权人承担连带责任。该办法还将包括确立电梯运行费用专款专用、建立住宅小区电梯维保信息公示等具体条款。

  除了明确电梯使用单位,预防老电梯事故还需防微杜渐。据透露,质监部门已对徐汇、长宁、普陀、杨浦等区梯龄15年以上的1506台电梯进行评价,最终判定其中739台电梯需维修,286台电梯需改造,241台电梯需更新。目前已维修421台,改造125台,更新96台。此外,质监部门还对全市维保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评价,每半年向社会公布一次评价结果,目前列入“黑名单”的维保单位有29家,被注销许可资格的电梯维保单位有33家。


版权所有:华纳公司在线客服(微21576690) 技术支持:中国网服 沪ICP备2002130号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春路400号蓝光科技园一号楼二楼
电话:18916493386 传真: 网站:www.shhr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