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点击量:698 更新时间:2013-04-10
昨天,我市启动文化产业引导资金,并发布《哈尔滨市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服务中心与品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签署首批3180万元贷款授信协议。据悉,这是东北三省首支文化产业引导资金,今后将以提供贷款担保备付资金和补贴资金两种方式扶持文化企业,单户企业由此最高可获得500万元贷款。
据了解,我市文化产业引导资金将分为两部分使用,其一作为文化产业贷款担保备付资金,通过担保公司在银行放大使用,向法人提供贷款支持;另一部分作为补贴资金,对获得贷款支持企业提供担保费用补贴、贷款利息补贴和项目补贴,两者期限原则上均不超过两年。其中,贷款担保资金在引导资金运作之初,单户贷款不超过500万元;贷款贴息补贴原则上不超过项目当年新增贷款额的银行基准利率,或不超过项目当年实际发生的贷款利率。
据介绍,这笔引导资金由市委宣传部和平房区哈尔滨新媒体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归集设立,哈尔滨市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服务中心为引导资金的专属担保平台,去年与今年两年已归集资金4000万元。为促进引导资金市场化运作,哈市将适时以此为基础,设立文化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对项目前景较好的文化企业进行风险投资(股权投资)。
哈市文化产业引导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和文化企业发展,凡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均可通过企业所在地的区、县(市)委宣传部,向市委宣传部改发办提出引导资金申请。
市领导聂云凌、张丽欣出席启动仪式。